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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立的必要条件

2024年11月21日

业委会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入住率和交付时间:

· 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

业主投票要求:

·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时,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

业委会成立的程序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筹备阶段:

· 筹备组由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成,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

· 筹备组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召开业主大会:

·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应当介绍候选委员情况,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 选举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

备案和公示:

· 大会作出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决定,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当在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业委会的职责和作用包括:

推动选举业委会:

· 物管会需履行推动选举业委会的职责,组织业主选聘物业,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等。

监督和管理:

· 业委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 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确保资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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